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开展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江创文指挥部〔2020〕1号)工作安排,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5家农贸市场为2021年江门市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四星级以上市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确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750-3168659
通讯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邮政编码:529030
附件:2021年江门市区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四星级以上市场公示名单
集贸市场文明诚信创
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