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项目(项目编号:20210092)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对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和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业务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上述两个信息系统均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二)项目要求
1.协助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完成更名备案,并对更名后的系统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2.协助对对业务信息系统完成更名备案,并对更名后的系统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3.对两个系统分别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等多种手段,最后得出测评报告,本次评估的服务项包括技术评估、管理评估、漏洞扫描、整体测评等内容。
3.1安全技术评估
主要通过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层面进行评估,准确记录评估结果,判断安全技术的各个方面与评估指标的符合程度,给出判断结论。
3.2安全管理评估
通过查阅管理文档、抽样调查等方法,针对在信息安全方面制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内容。
3.3漏洞扫描评估
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业务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层面进行漏洞扫描工作。
3.4整体测评
针对单项测评结果的不符合项,采取逐条判定的方法,从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出发考虑,给出整体测评的具体结果及整改建议,并对系统结构进行整体安全测评。
3.5提交文件及备案
提交《整改方案建议书》及《测评报告》,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部门测评备案。
4、按更名后的系统名称出具相关文书。
(三)服务期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自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由于业务信息系统将于今年进行迁移政务云平台,故其完成迁移政务云平台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是《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的推荐测评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09月13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09月1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分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