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体验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08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我市放心消费环境创建,营造温暖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企业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引导树立文明诚信、科学理性、健康安全、节约环保、绿色品质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我会全年工作安排,江门市消委会拟于8月-9月开展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消费体验活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到江门地区部分代表企业体察“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情况、企业消费维权情况和乡村消费环境。
(二)项目要求
1.通过“江门市消委会”和地级市以上主流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及线下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90名参加活动,每期45名(参加活动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协助联系8-10家我市代表企业作为本次活动体验对象;
3.体验活动分两期举行,第一期活动时间为1天,第二期活动时间为2天,期间所产生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下文或称成交供应商)应加强与地级市以上主流官方媒体合作,对本次活动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增强活动宣传效果:
(1)报纸新闻报道:1期;
(2)报纸招募广告1/4版(尺寸12*24cm):1期;
(3)媒体官方微信专题报道:2期;
(4)媒体官方微信置顶公益广告:7期;
(5)剪接活动视频(15秒朋友圈小视频):2期;
(6)媒体官方网站视频新闻:2期;
(7)媒体官方网站新闻报道(视频+新闻):1期。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必须提供投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100000元(壹拾万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8月13日前向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11楼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供应商在制定投标方案时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废止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或者单方解除合同;若成交供应商造成招标人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8月1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