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副楼旧电梯处置项目(项目编号:20210072)进行公开转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需求的竞买人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我局办公楼副楼现有一台型号为YP-15-C090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拆除),由广州市电梯工业公司制造,于1995年建造,原值381532元,较少使用,于2005年停用。经专业机构检测并出具《电梯设备风险评估报告》(附件3),评估结论为该电梯存在风险项目有20项,经评估该电梯的现市场价值合计7900元(附件4)。
(二)项目需求
1、竞买人有电梯安装维修相关资质,投标时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
2、竞买人中标后,须提前熟悉和了解该电梯构造和性能,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不得损坏井道和其他设施。
3、施工人员有《电梯维修证》等专业资质。
4、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电梯,承担电梯拆除、搬运和施工现场清理等费用。
(三)服务期限
该项目需要在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中标后,与我局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
二、竞买人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必须提供投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电梯转让价不得少于(含税)柒仟玖佰元整((¥7900),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竞买人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竞拍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8月2日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竞买人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竞买人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竞买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竞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竞买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竞买人如对本竞拍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竞买人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转让活动。竞买人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其他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竞买人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电梯提供投标资料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现市场价值,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竞买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竞买人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竞买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竞买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竞买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竞买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七、联系方式
竞买人有疑问,请于2021年年8月2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83。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 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3.电梯设备风险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报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