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宣传普及项目(项目编号:20210067)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加大我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宣传普及,在江门市2021年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宣传普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意识。
(二)项目内容
1.举办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宣贯活动,不低于2场。
(1)邀请知识产权专家,江门市企业代表,举办不低于1场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宣贯会;
①活动时间:2021年7月-9月
②活动地点:待定(由我局指定)
③邀请专家嘉宾:不低于2人
④邀请企业代表:不低于100人
⑤应标方负责专家的邀请、人员的组织、场地租赁、物料的设计、场地布置等,并支付专家授课费、接待费等费用。
(2)邀请知识产权专家,江门市企业代表,举办1场企业知识产权知识宣贯。(如受疫情影响,现场讲座将改线上直播形式进行。
①活动时间:2021年7月-9月
②活动地点:待定
③邀请专家嘉宾:不低于2人
④邀请企业代表:不低于100人
⑤应标方负责专家的邀请、人员的组织、场地租赁、物料的设计、场地布置等,并支付专家授课费、接待费等费用。
⑥如受疫情影响,现场讲座将改线上直播形式进行。直播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应标方负责。
(3)如果受疫情影响,由双方沟通协商,在同等的预算前提下,可以降低活动的规模,增加活动的期数。
2、制作2分钟以内的mg动画宣传视频。
(1)视频内容:围绕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撰写创意剧本。
(2)形式:MG动画片。
(3)时长:2分钟以内。
(4)要求:
①字幕必须与配音匹配,动画具有美感、流畅自然,能生动、直观地把剧本描述的内容表现出来,清晰明了地传达出办法的重点内容。
②动画转场的形式要多变,过渡和谐,不能过于突兀,每个画面要有一定的动态展示,画面具有观赏感。
③动画设计的素材、元件必须为自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3、定制活动宣传品。
(1)制作宣传展板4块,用于宣传活动现场的宣传,宣传企业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和政策。
(2)制作宣传资料(尺寸19*12cm,页数64P)3000份,用于活动现场的派发和企业的宣传。
(3)定制知识产权宣贯会小礼品300份,用于活动的派发和与企业员工的互动。
4、市级或以上报媒全媒体宣传。
(1)市级或以上报媒新闻版面1/2版(尺寸24*31cm):1期;
(2)市级或以上报媒官方微信新闻推送:1期;
(3)市级或以上报媒微信置顶广告(尺寸600*250px):7期;
(4)市级或以上报媒APP新闻推送:1期。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0日。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必须提供招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143,200.00元),投标人报价时需针对项目内容中的各项内容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20日前向招标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投标人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招标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招标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投标人有疑问,请于2021年7 月20 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