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2021年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0052)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招标人通过购买服务依托江门地区从事特种设备活动的单位组建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专业队伍。2021年本项目计划招标组建6支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分别由6个不同的供应商组成。其中:
1、锅炉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2、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3、电梯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4、客运索道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5、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6、压力管道应急救援服务队伍1支。
(二)项目内容
1、供应商负责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1次以上,对所需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完善及维护。本条款内容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2、供应商收到采购方的应急救援通知后,要及时提供无偿的现场救援服务。
(三)项目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专业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a、锅炉应急救援服务供应商具备锅炉生产资质,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b、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急救援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资质,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c、电梯应急救援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电梯生产资质,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d、客运索道应急救援服务供应商应为客运索道运营单位,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e、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供应商应为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f、压力管道应急救援供应商应为压力管道生产资质,并具有救援设备及应急救援能力。
2、供应方须保留履行服务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方与供应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条款支付。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必须提供投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每支应急救援队伍¥5000元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采购方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每支队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