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项目(项目编号:20210047)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公平竞争审查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性安排,是国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重要体现。自2017年以来,我市各地先后建立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效果、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推动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结合今年国家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评估报告中提出“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的有关意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2019年第6号)规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二)项目内容。
本次评估委托第三方进行,主要评估全市各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实施情况。重点评估以下内容:(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建立机制、督查指导、宣传培训等;(2)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包括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3)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包括清理任务是否完成、清理范围是否全面、清理结果是否准确等;(4)制度实施成效,包括经审查调整政策措施的情况、经清理废止调整政策措施的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性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5)总结分析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能示范的制度性、机制性经验等;(6)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相关评价和意见建议等;(7)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本次评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的详细方案,需综合评估情况,撰写评估报告,接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协助审查、培训,提出改进意见,提升评估成效。
(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实体性咨询研究机构。
2、供应商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四)服务期限
项目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付款方式
中标后,我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必须提供招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针对项目内容中的各项内容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咨询费、劳务费、通讯费、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邮寄费、保险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