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压实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江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江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向社会公示。
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