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10201)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要
(一)项目概况
结合“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举办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整合江门主流媒体的全媒体资源开展联动宣传,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增强消委会影响力,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二)采购需求
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
(1)形式:文章+图片
(2)日期:2021年3月15日
(3)数量:2个整版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媒体
(5)内容:由江门市消委会提供
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站专题宣传
(1)形式:网站通栏广告+专题链接
(2)日期:2021年3月2日至3月31日
(3)数量:30天
(4)宣传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媒体网站
(5)专题内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的文章、图片。
3.官方微信推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新闻
(1)形式:新闻推送
(2)日期:2021年3月15日
(3)数量:2期
(4)宣传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微信公众号
(5)专题内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的文章、图片和微信答题领红包宣传软文。
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展示
(1)形式:焦点图+专题链接
(2)日期:202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3)数量:7天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媒体APP
(5)专题内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的文章、图片。
5.官方微信置顶植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告宣传
(1)形式:微信图片广告植入
(2)日期:202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3)数量:14次/7天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微信公众号
(5)内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标语+答题领红包链接。
6、答题领红包互动
(1)形式:官方微信答题领红包
(2)日期:2021年3月12日至3月16日
(3)数量:5天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微信公众号
(5)内容: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动手做题,领红包》,通过有奖问答的互动形式,增加消费者对3·15活动的认识度和参与度,既增加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帮助消费者学习相关知识点,同时也能增加“江门市消委会”微信号的粉丝。
7、2021年3·15主题论坛直播
(1)形式:邀请主管部门、嘉宾和市民代表畅谈2021年热门消费维权话题,现场采用直播的形式宣传,包含直播前期的视频拍摄(3分钟内)。
(2)日期:2021年3月15日10:00-11:00
(3)地点:演播厅(由中标方提供)
(4)内容:由江门市消委会提供
8、天天3·15栏目
(1)形式:专题栏目新闻宣传
(2)日期:合作期内
(3)数量:8期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媒体
(5)内容:每期1000字+图,以消费警示、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广消费引导宣传工作,具体以版面安排为准。
9、消费维权“五进”活动
(1)形式:线下活动宣传
(2)日期:合作期内
(3)数量:1场
(4)内容:通过摆设宣传摊位的形式,增加宣传互动,进社区、商场、学校、企业或者景区进行宣传,提高市民或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
10、放心消费“双承诺”官方微信推广
(1)形式:官方微信新闻推送
(2)日期:合作期内
(3)数量:4期
(4)载体:江门主流官方微信公众号
(5)内容:宣传2021年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情况
11、放心消费“双承诺”或“消费警示”宣传视频拍摄
(1)形式:视频形式宣传江门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或开展消费提示
(2)日期:合作期内
(3)数量:1期
(4)时长:约3分钟(时长根据内容需要进行调整)
(5)内容:通过剧情的形式宣传江门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或者对市民开展理性消费提示。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有丰富的政府委托活动承办服务、宣传服务经验,具有至少3年承担政府机构委托项目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拾捌万伍仟元(¥185,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3月2日前向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11楼市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活动车费、活动餐费、保险费、活动物料费、活动住宿费、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宣传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我会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3月2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