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2020年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系列宣传活动购买服务(项目编号:202009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要
(一)项目概况
举办2020年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系列宣传活动,整合官方媒体的全媒体资源开展联动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及美誉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市民消费热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采购需求
一是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专题宣传活动
1、本地官方媒体开展报纸版面专题宣传
(1)时间:2020年10月;
(2)内容:以专题的形式,通过对江门市消委会、行业协会、部分“双承诺单位”以及消费者代表进行专访,报道关于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落实情况,提升全社会对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
(3)版面:1期整版(尺寸:48*31cm)。
2、本地官方媒体开展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专题报道
(1)时间:2020年10月;
(2)内容:将“双承诺”创建活动新闻专题整合成新媒体语言,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
(3)次数:5期。
3、本地官方媒体开展新媒体平台(手机APP)专题宣传
(1)时间:2020年10月(持续15天);
(2)内容:在APP首页设置关于放心消费“双承诺”创建活动宣传专题,包含活动介绍、往期新闻报道等信息;
(3)形式:焦点图+专题链接。
4、本地官方媒体开设网站广告
(1)时间:2020年10月至11月(持续1个月);
(2)内容:在网站设置活动广告,配合活动开展宣传;
(3)形式:通栏广告。
二是开展“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主题消费体验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10月底;
2、活动形式:组织“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消费维权志愿者到江门本地优质企业(放心消费“双承诺单位”或获得“江门质量奖”企业)进行参观交流,对相关企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消费体验,以及对企业存在的消费现象和问题进行调查体察,并进行全媒体宣传报道,助推全面恢复生产生活,营造温暖和谐的消费环境;
3、参与对象:行业专家、消费志愿者、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市民以及媒体记者;
4、活动人数:90人(分两批出行,每批45人);
5、招募方式:通过“江门市消委会”和本地官方媒体的微信公众号招募消费志愿者参加。
6、活动宣传:
(1)前期预热:
①针对“消费维权进企业”志愿者招募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发挥消费教育的引导作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②报纸、微信同步对志愿者进行线上线下招募:报纸招募广告1/4版(尺寸12*24cm):2期;微信公众号:2期。
(2)活动期间宣传:
①活动前进行知识培训,宣传消费教育知识;
②结合当天规划的线路,记者跟拍,进行实时小视频、图片、文字等专题报道和微信直播;
③剪接活动视频:15秒朋友圈小视频。
(3)活动后期宣传:活动结束后,进行本次活动的新闻报道,包括在本地官方媒体报纸和微信公众号刊登相关内容,引导市民树立正确消费观,提升全社会对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及美誉度,进一步激发市民消费热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①报纸新闻报道:1期;
②网站新闻视频:2期;
③官方微信公众号:1期;
④网站新闻报道(视频+新闻):1期。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2个月,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有丰富的政府委托活动承办服务、宣传服务经验,具有至少3年承担政府机构委托项目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拾伍万元(¥15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下午5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11楼市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活动车费、活动餐费、保险费、活动物料费、活动住宿费、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宣传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我会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