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06009)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保障江门市市场监督局办公用计算机及外设和应用软件正常使用,规范日常办公设备运维服务及设备维修、用户终端维护、日常办公网络、耗材更换、设备保养过程中的正常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需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日常维护、软硬件更新及网络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并服务于日常的工作使用。
1、主要设备:
2、主要服务内容:
2.1.硬件损坏的检测维修或更换、病毒木马的防范和消除、硬盘垃圾文件清理、软件故障排除和恢复、系统软件安装和升级、硬件升级、协助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电脑外围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高危漏洞、严重补丁、最新病毒紧急通知、更新、网络系统及设备维护。
2.2.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确保与省局、与县区局的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进行。
2.3.须按要求做好各类设备台账及维护记录。
2.4.须提供两名驻场工程师,其工作时间至少要与我局工作时间一致。
3、项目服务方式、时间及地址:
3.1.驻场工程师提供维护服务,从报障时起15分钟内联系保障人员上门服务,及时解决故障。
3.2.驻场工程师无法及时处理时或有临时紧急任务,须另外安排其他工程师上门提供服务,及时解决故障。
3.3.每半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巡检,须提交巡检报告。
3.4.每半年对所有非涉密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3.5.现场服务适用于以下地址: 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江门市星河路36号、江门市堤西路88号。
4、项目服务规范要求:
4.1.驻场工程师为故障设备做好维护记录,负责维护过程中各种常见故障的解决、分析及整理,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
4.2.驻场工程师的穿着要整齐,佩带工作牌;服务过程中,要做到有礼有节;进行服务时,动作标准,快速准确,对设备轻拿轻放;主动汇报巡检情况,排除方法及预防措施;及时提供服务咨询、使用设备注意事项。
4.3.服务完毕,须清洁机器,并记录汇总意见和要求;提供并填写服务单(一次维护对应一张维护服务单),并详细记录维护情况。
(三)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包括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对涉及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及资料保密。所有工作时间内,可能或必须知道的用户书面资料或其他拷贝,必须在维修完成并用户验收后,不得保留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拷贝;并对已知的数据、资料保密。
供应商派驻的驻场人员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且其中至少一名驻场人员要有计算机相关的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19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6月24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办公设备桌面运维服务、日常网络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等)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采购方在签订合同且出具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100%支付给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