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江门市夜间经济消费环境调研项目(项目编号:202005002)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了解江门市夜间经济的消费环境,发现存在问题;了解消费者对夜间经济的消费需求和对消费环境质量的感受;了解消费者对夜间经济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特设立本调研项目。为此,拟委托1家机构承办该项目调研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对江门市以“夜购侨货、夜尝侨味、夜住侨宿、夜游侨景、夜娱侨乐、夜品侨学、夜享侨健、夜赏侨都”为核心的“夜侨都”品牌创建计划涉及的相关领域开展调研活动,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和政府扶持政策。
2.对相关领域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消费者对相关领域发展现状的满意度、消费需求、意见及建议。
3.综合调研和问卷调查数据,撰写调研报告。
(三)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的详细方案。
2.调研对象包括江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3.问卷调查样本分布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样本量最少3000个。
(四)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需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了解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熟悉本地语言和环境,并有丰富的政府咨询、行业调研工作经验,以及与江门市相关政府部门合作的基础。
(五)完成期限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是从事经济管理研究或者专业技术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前向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11楼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场地租用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组织管理费、证书制作费、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保险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由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方。具体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采购方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