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0200400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执法云”系统项目采购主要是满足我局网络交易监管网络定向监测、关键字搜索、专项任务监管、证据固定等工作要求。
(二)项目内容
1、提供江门市(四市三区)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和主流电商平台辖区内网店信息建库服务,准确率和召回率高于80%,支持百度式一键搜查询,即时返回查询结果。
2、提供线索聚焦功能,通过预设关键词,对未知线索实时监测,周期性主动推送涉嫌违法线索。
3、针对已发现的线索,通过关联搜索的方式,对线索信息进行迭代搜索、数据抽取、辅以人工研判,实现线索信息的扩线、碰撞分析。
4、对搜索中发现的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归档,对某一特定人物的关联线索,通过建立人物百科的方式进行归档管理。
5、提供WEB取证、手机取证和桌面屏幕录像等三种远程取证方式,并确保固定的电子证据的司法有效性。
6、必要时针对远程取证的证据,提供具备司法有效性的司法公证服务。
7、信息搜索包括主体搜索、平台搜索和互联网搜索三部分功能。关键字搜索即时返回搜索结果,支持多关键字复合高级查询。主体数据源包括主体注册信息库和主体对应网站网页库。平台搜索数据源包括淘宝、天猫、美团、京东、阿里巴巴等主流网络交易平台。互联网搜索的数据源包括主流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搜狗等,对主流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进行排重过滤、死链检测、组合显示,即时返回搜索结果。
8、对线索发现、关联搜索中发现的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归档,对某一特定人物的关联线索,通过建档方式进行归档管理。对有效的线索信息进行归档、建立案例库。以建档形式对检索到的人物进行管理,人物名片基本信息包括电话,QQ,手机,地址,公司,真实姓名等。
9、远程电子取证包括WEB取证、手机取证和桌面取证三个功能模块。确保取证结果的司法有效性。通过网络身份认证技术保证用户的身份和证据不被窃取、篡改、泄密等。WEB取证用户仅需输入待取证网站的URL,发送指令即时存证。系统返回WEB取证结果,提供结果截图确认。手机取证支持现场拍照和录像,对执法现场的涉嫌违法信息进行取证。桌面客户端支持对动态复杂网页和网络交易交互过程进行取证。
10、证据管理包括证据列表管理和申请出证流程两部分功能。通过目录式管理,细分为WEB取证、客户端取证和手机取证三种。支持证据缩略图显示,点击缩略图查看电子证据。支持在线申请出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报告。
11、第三方存证平台提供的存储服务,技术要求包括:具备同步备份和异地备份功能,能进行快速的文件同步备份。存证的文件需要保留用户的相关环境信息、文件关联和版本的保留。在电子数据获取、传输、保存的各个环节广泛采用加密技术。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采购方在本次服务按约定要求完成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