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购买“纵情放歌 礼赞祖国”主题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91001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厚植全体干部职工爱党爱国情怀,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增强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根据我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红色领航+五色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举办“纵情放歌、礼赞祖国”主题活动。
“纵情放歌、礼赞祖国”主题活动于11月上旬举行,活动时间半天,将我局全体工会会员分成6大阵营,每个阵营选出50人,共计300人参加活动。活动分4大环节:1.唱红歌拉歌比赛。每队选出30人开展唱红歌拉歌活动。2.知识问答。每队选出代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新中国史等有关知识竞答。3.趣味活动。由6队选派人员参加趣味活动。4.红歌快闪。全体人员集体合唱《我和我的祖国》。
(二)项目内容
1.负责主题活动的策划、道具、场地布置、拍摄、现场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策划、协助各环节活动的开展,维护现场秩序,计算各队得分;提供4个趣味游戏项目,游戏项目要体现团队合作、健康向上,安全系数高;设计、制作并搭放活动背景板(规格:10m*4m);提供帐篷7个,凳子120张,桌子14张,胸牌贴纸300张,举牌6个,以及音响设备、拍照道具(KT板等)、场地标识码等物料,并负责运送、安装物料;提供教练员不少于8名(主要负责活动各环节及趣味运动的统筹安排、操作演练、指导开展等工作;裁判员2名(主要负责对各环节的规则进行明晰,并对各队活动过程中是否违规进行监督;提供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10名(主要负责道具搬运、现场秩序维护、机动使用等);负责提供摄影器材(须配备高清摄影机、无人机等专业摄影器材)进行全程拍摄、录影;负责购买活动场地意外险等。
2. 制作活动视频
(1)活动花絮视频1期,时长需在3分钟以上,花絮视频需于11月中旬前完成;
(2)以本次主题活动花絮为素材,组建专门的拍摄团队(须含导演、策划、摄影师、灯光等,须配备高清摄影机、无人机等专业摄影器材),通过精心策划、取景拍摄、专门录音等,制作江门市场监管《我和我的祖国》视频,并根据我方要求及时修改完善视频。视频时长需在3分钟以上,于11月底前完成制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针对项目内容中的两点具体内容分别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由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方。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