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门市知识产权企业库和业务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906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资金的监督管理,建设便民高效的江门市知识产权企业库和业务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地、系统地管理江门市知识产权工作突出的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域专家资源,实现江门市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推荐、审批、管理和统计等功能。
(二)内容要求
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智能地将知识产权多种数据源中的相关数据提取、融合、梳理整合成一个独立灵活的分析数据集,该数据集要求随数据源的变化重组、调整和更新。系统包含以下功能:申报单位管理、申报人管理、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申报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
1.申报单位管理
申报单位管理模块主要介绍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如何在“知识产权企业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并使用相关的功能。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注册时,系统要求申报单位输入本单位的各类信息。在注册完成后,申报单位获得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后允许在网上从事知识产权各类业务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申报人管理
项目申报人主要功能如下:填写申报书(在提交前,可多次在线修改;提交后,不能修改);各类附件上传;管理和查看所申报项目。单位申报人向本单位的管理员申请获得本人账号和密码后,输入本人账号和密码才可以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处理知识产权申报等多种业务。
3.专利资助申报管理
专利资助申报管理包括业务受理部门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申报项目受理三部分的内容。
4.统计分析功能
要求建立市局、区(市)局、镇(街)所工作架构。系统自动对检查情况进行数据采集,根据要求生成和展现各类统计数据综合报表、综合图形,当统计数据到达某个预定指标参数值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数据的全面、系统、科学的统计和分析。
(三)技术要求
1.需要基于.NET C#平台架构开发。
2.需要基于WINDOWS SQLSERVER后台数据库开发
3.采用面向对象开发技术。
4.基于Web Service方法接口的技术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传输。
5.基于综合业务平台构建应用系统,直接调用综合平台的基础数据库;
6.应用系统需要与综合业务平台UI风格一致。
(四)服务要求
1.提供所需的安装条件后,供应商免费安装、调试。
2.免费提供技术维护培训以及所需的维护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3.免费软件同版本系统升级。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全天候售后服务,如软件无法使用,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远程等方式解决故障。
5.技术支持。售后支持服务包括产品培训、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服务、传真服务、专人现场服务等,协助解决实际使用中的困难,提供使用技术指导。
6.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技术支持、远程修复等技术服务。
7.项目需提供系统源代码。
(五)服务期限
7月19日前完成系统开发,系统服务及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具有系统开发项目经验,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的业务流程,熟悉掌握相关系统架构设计。
(五)供应商应当是江门市本地企事业单位或者在江门市常驻稳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售后服务形式。
(六)供应商应熟悉知识产权、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业务及本地情况,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具有至少3年承担政府机构委托项目记录。供应商应具有至少5名中级工程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贰拾万伍仟元整(¥205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9年6月21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方。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7822。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7806。
附件: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