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水暖卫浴行业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09050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针对拟开展的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0)的工作部署,综合运用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等措施,通过制定推广联盟标准、培训、质量问诊,提升集群内企业的质量品牌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打响区域品牌及知名度。
(二)项目要求
1.制定推广联盟标准,引导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组织区域内品牌龙头企业并与行业协会配合制定、推广和实施相对国家强制标准适当提高产业联盟标准,并联合行业协会结合地区统一地理商标的管理规范制定区域产业联盟标准的准入机制及管理办法。
2.开展质量问诊服务工作提升区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对企业开展专家精准服务,组建不少于3名专家成员组成的问诊小组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为企业“问诊把脉”,为区域内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计量管理、认证认可、人员培训等方面综合服务,促进企业的质量提升。此项工作将按照企业规模大、中、小三梯次各选取3家企业进行(共9家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优势,帮助各梯次企业协调解决相关质量问题、提升质量水平。并在此项工作中树立标杆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组织参观学习标杆企业,形成以点带面的模式为整个区域的企业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3.开展相关培训,引导产业集群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及品牌意识。和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沟通调研,结合当前区域内企业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的现状及企业品牌建设需求开展三场有针对性培训工作,以质量、品牌、标准认证、质量人才等几方面内容为主。
(四)完成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在江门市设有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技术服务机构(供应商注册地在江门的视为在江门有服务机构)或驻点办事机构,在江门市内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
(五)供应商应熟悉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业务及本地情况,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具有至少3年承担政府机构委托项目记录。供应商应具有至少3名质量或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并不少于5名中级工程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我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验收时间、程序、标准由双方按照签订后合同要求进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5时30分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7822。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7806。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