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全省新增25家指定医疗机构,其中江门市中心医院榜上有名,成为江门首家获批的“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
今年以来,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领域深度融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积极推进“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申报工作。一方面,组织我市相关医疗机构前往周边地市“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另一方面,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展开调研并进行“港澳药械通”政策宣讲,为我市医疗机构申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并积极争取省药品监管局对我市医疗机构申报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中心医院获批为“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后,将可申请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今后,江门本地居民及在江门工作生活的港澳籍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国际先进的药械和港澳同质化医疗服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指导获批的医疗机构申报药械品种,推动我市其他医疗机构申报“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并持续加强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全力保障用药用械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港澳药械通”政策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