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经2023年2月22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23年5月9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制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机制。
一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范围;二是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三是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四是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形式和经费保障。
(二)完善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考条件和基本程序。
一是明确了招聘条件和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二是规定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的基本程序;三是规定了公开招聘方案与招聘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明确招聘方案备案、招聘公告发布与撤销或者变更的相关程序。
(三)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环节的具体规定。
一是规定了公开招聘的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二是规定了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及分数要求,规定招聘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三是明确了笔试成绩的告知方式、应聘人员申请分数核查的方式及处理流程;四是规定了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面试的评委组成及面试成绩的公布和计算方式;五是规定了资格复审的程序,明确对复审结果的异议以及因复审结果产生的递补要求。
(四)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考试结束到正式聘用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
一是规定了体检人员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方式以及考察的程序;二是规定了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方式及公示要求;三是规定了正式聘用的程序及试用期制度;四是规定了因特定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递补程序。
(五)明确了纪律监督的程序及配套规定。
一是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二是规定了在法律、法规、规章外设置公开招聘前置性条件或者审批、备案等程序的处理方式;三是规定了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及处理程序;四是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具体规定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