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现正式启动我市新一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那么,如何申报呢?下面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
一、设站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已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流程及方法
(一)申请。申请设站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于1月9日前连同初审意见报送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市直单位外,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推荐,未通过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地市级复核及公示。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对被推荐单位进行统一公示,不少于5 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级核实推荐。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博管办。对不符合全国博管办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五)国家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将根据推荐单位报送的名单,组织核查有关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全国博管办将根据工作进展进度情况,适时在网上申报系统上开放新设站结果查询。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
三、动态调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集中向有关地区、部门通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
四、享受政策补贴
对我市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补贴。每新招一名博士后进站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工作补贴。博士后出站留江全职工作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高20万元工作补贴。
五、咨询方式
1.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四楼;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750-3873782。
2.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7楼;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391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