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对《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4月30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共征集了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详见附件。
附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2日
附件:
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根据《细则》第五部分其他事项中第3点“特别事项和政策衔接”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相关申请条件的,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江人才发〔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但2024年1月市人社局曾发文《关于调整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 发放方式的通知》,通知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发放方式调整为:按先审后发方式发放。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受理机构(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审核申请人上季度情况,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一次性发放上季度补贴。此处发放方式与2024年1月的通知矛盾。 | 采纳。已修改《细则》表述,与2024年1月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调整后的发放方式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