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用人单位、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提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发证日期起30日内,评价机构上传《工作信息审批表》到“实名制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OUPX/。点击“登录”—>“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事项办理”。
一、生成证书号
1.点击“技能等级认定”。
2.点击“证书号生成”。
(1)用人单位、社评考点:勾选计划号(可多选)后点击“批量生成证书号”。
(2)院校:点击计划号“证书管理”—>“证书号导入”,上传证书号 EXCEL 表。
二、创建证书数据业务流水号
1.点击“技能等级认定”。
2.点击“创建证书报备批次”。
3.点击“选择评价计划”。
4.点击“查询”。
5.勾选计划号(可多选)。
6.点击“选择”。
7.点击“审批表下载”。下载并打印《工作信息审批表》,由“实名制系统”登记的“法人”或“评价业务负责人”正楷签名写日期,盖单位公章或技能等级专用章。
8.点击“审批表信息列表”栏的“上传”。上传《工作信息审批表》签章PDF文档。
9.点击“提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