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社函〔2023〕2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7号)、《江门市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江人社发〔2021〕74号)和《江门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认定方案》(江人社函〔2021〕108号)要求,我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连续打造两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开展第三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选树、申报和创建工作,现予择优认定第三批江门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家(名单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推进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希望获得殊荣的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再接再厉,围绕“制度机制全、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的目标,对标对表,进一步夯基础、强服务,提升自身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效能,不断推进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擦亮“金字”招牌,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江门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第三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总工会
江门市企业联合会 江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江门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
(第三批)
蓬江区白沙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蓬江产业园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开平市水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鹤山市沙坪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鹤山市鹤城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