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创业,我市引用珠海市、清远市的26个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已通过省级培训课程标委会备案,现予以公布。
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29号)要求,选定相关课程标准,经备案纳入培训机构目录后组织开展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可发放“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7号)为准。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径向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反映。
附件:
附件1:江门市引用外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26个课标).zip
附件2:《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29号).zip
附件3: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7号).pdf
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代章)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