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江人社发〔2014〕32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及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现确定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我市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江门市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名 称
地 址
1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2号、8号
2
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29号
3
鹤山西江医院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北江村168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