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社会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印发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