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2年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江门市2012年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参保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江府办〔2011〕29号)、《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2010〕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63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卫〔2011〕8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度,我市城乡医保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城乡医保制度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其中农村居民参保率达98%以上。
二、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一)2012年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仍按《暂行办法》规定的缴费办法参保缴费。
(二)低收入家庭(指各市、区民政部门核发“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纳入《暂行办法》规定的困难居民范围,个人免缴费。
(三)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发文。
三、待遇标准
在
(一)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二)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0%。
(三)特定病种门诊补助待遇标准。
1.特定病种范围由12种增加到23种,即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高血压Ⅱ期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帕金森病、精神病、癫痫、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不需透析)、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活动期间、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血友病、儿童孤独症等23种纳入特定病种范围。
2.参保人因患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基金支付年使用定额提高到20000元,其他病种为3600元,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的,取较高病种年使用定额并增加1200元。
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和基金支付比例、特定病种门诊登记办法和基金支付比例、参保就医办法及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等仍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发动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至12月为2012年度城乡医保集中宣传发动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乡医保,从2011年起统一按规定由学校负责组织。每年新生入学前,学校要将组织学生参加城乡医保的有关资料,与新生入学通知书等一同寄(发)给新生。将在校生个人医保缴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在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代扣缴费,如学生已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医保或新农合的,学校应要求其出具参保证明,并待其在原户籍地的参保年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参加我市城乡医保。
(二)宣传发动工作部署阶段(
(三)收款缴费、修改门诊定点机构阶段(
农村居民由各镇(街道)召开本辖区行政村参保宣传发动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参保任务。各行政村开展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农村居民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并按全市统一公布的各市、区门诊定点机构,指导城乡居民修改个人门诊定点机构。填写农村居民修改个人门诊定点机构名称,具体办法按《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420号)执行。各行政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使医保新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全民参保。
(四)资金入户、登记造册、统计上报、录入电脑阶段(
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各行政村提交的新社保年度参保人花名册和缴费凭证(财政所收费证明凭证)的数据导入信息系统。对资料不齐全或错误的数据,交当地镇(街道)督促各行政村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有关资料,确保参保人依时足额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五)检查核实阶段(
宣传发动所有工作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各市、区实际参保人数,以参保人数名册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把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其中农村居民参保率98%以上的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和实现“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目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城乡医保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级政府要结合城乡医保工作会议,讲清政策,明确具体要求。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城乡医保专题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优越性的宣传报道工作,还要注意采用广大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报纸见字、电视见像、电台见声、街头见海报等,各级新闻媒体要全力配合城乡医保宣传工作,提高医保政策宣传的实际效果,努力让城乡居民全面了解、积极参与城乡医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城乡医保宣传发动检查督办工作,建立周通报制度。对行动快、效果好的镇(街道)、村给予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宣传发动面不够广,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宣传发动工作平衡发展、全面落实。
(四)建立城乡医保宣传发动进度情况上报制度。从
(五)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各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发动工作实施办法,连同负责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