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会保险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江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社会保险年度,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原来2906元下调为2682元,上限调整为18213元,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企业缴费比例为21%(单位13%,个人8%),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20%(单位12%,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以缴费工资下限2682元计算,企业最低缴费金额为563.22元/月(单位348.66元,个人214.56元),个体工商户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元/月(单位321.84元,雇工个人214.56元,注:个体户雇主缴费包含单位和个人合计),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元/月。
二、工伤保险
2017年社会保险年度,江门市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1375元,缴费工资上限为15342元(即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300%)。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按行业的基准费率乘以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0.2%、0.4%、0.7%、0.9%、1.0%、1.2%、1.3%、1.4%,江门市所有用人单位均根据各单位上一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支出率实现费率浮动。
三、失业保险
2017年社会保险年度,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1375元,缴费工资上限为15342元。缴费费率为1%(单位0.8%,个人0.2%)。以缴费工资下限1375元计算,最低缴费金额为13.75元/月(单位11元、个人2.75元)。
四、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工资下限均为2906元,缴费工资上限均为8718元(即2906元*300%)。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6.0%(其中,一档、二档缴费费率分别为3.0%和3.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其中:一档、二档缴费费率分别为0.5%和1.5%)。个人以职工身份(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0%(其中,一档、二档缴费费率分别为3.5%和4.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0%(其中,一档、二档缴费费率均为3.0%)。
五、生育保险
江门市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