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0036
江教办〔2020〕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市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切实减轻幼儿园负担,确保我市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5号)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金融局 江门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日
江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_江教办[2020]36号.pdf
附件1: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