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企业: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劳动关系双赢和谐。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和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内容
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2011年度我市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经营状况、人工成本支出和职工全年工资收入等有关情况。
二、调查的要求
(一)调查的方法和调查表格的填写要求详见附表及说明;
(二)本次调查的数据均为2011年度的数据,调查的所有数据仅作为制定我市工资指导价位的依据,对企业和职工个人的收入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请全市各类企业积极配合,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调查的有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要求填报本企业和被调查职工的真实情况,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四)全市各企业,请在
(五)联 系 人:梁柱军、陈珏莅、周锦泉(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3935233、3873715
特此通知,感谢贵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