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财政局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相关公示栏目、本单位官方网站等,认真进行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今后相关补贴公示工作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的内容,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切实保护政策对象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政策落实更加规范安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