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治欠办发〔2022〕2号)要求和前期推荐工作情况,按照推荐要求、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确定了2个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2名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作为我市正式推荐对象,拟上报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2个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山市水利局
二、2名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李伟良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林锦怀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二股股长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拟入选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935210、3935697,传真:3351343。
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三楼执法监督科。
江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