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督办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88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42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22人,扶持创业48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就业九条”稳就业政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实施了11项具有江门特色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形成“1+N”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完善就业实名制系统,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功能。举办“中国侨都?就业创业大讲堂”活动12场。全市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9000多万元,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5000万元,贴息近400万元。全市新增3家创业孵化基地。建成了江门市首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有在孵企业66家,有效带动就业495人。全市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站点增至73个,通过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核定失业保险待遇近1万人次。举办招聘会376场,入场企业1.65万家次,提供岗位17.46万个,进场求职者13.55万人次,达成意向6.53万人次,实现就业3.16万人次;为1.67万人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7.42万次。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全市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144个,安置贫困人员超过60人;设立就业扶贫点77个,吸纳扶贫对象232人;为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和能力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
(二)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保城乡一体化、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工作平稳有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发养老金125.85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2018年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5.8%,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90元;城乡居民、职工住院(含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44万元、6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4646个;配合推进“三医联动”工作,建立健全医保市内、外住院转诊制度;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全市93%的用人单位享受费率下调政策;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累计参保建筑项目2403个,覆盖15.57万人;提高1-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人均伤残津贴提升至2853元;2018年江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72.79万元。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降低企业社保成本0.39亿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395元/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711万元,受惠企业83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力度。在全省率先推出新办社会保障卡“即办即取”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卡“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创新推出税险同窗融合办理社保模式,实现‘税险同窗、一次办结’。创新实施医保扶贫兜底政策,对精准扶贫对象的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提供精准全额资助,近2000人次精准扶贫对象受惠。
(三)人才引育工作取得突破。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制定《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全市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园区工作站分站4个、创新实践基地12个,新引进博士后40人,在站博士后达63人,新增博士工作站21个,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数量和博士后人数均取得大幅增长。新增2人入选“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新增一个项目入选“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新增一个项目入选2018年地方科教文卫引智项目计划。新设立2个“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25名博(硕)士聘用到位。新增6个市级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评出20名“江门市名师名医名家”和8个“专家工作室”,资助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出台江门市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以业绩、成果为导向完善职称认定评价机制。高标准建设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和博士“双创园”。推动江门人才岛建设,全力支持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创新人才服务,“人才管家”项目获中组部肯定。提升技工院校的办学层次,江门市技师学院与中德诺浩签约成为全省唯一获得广汽新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合作项目的学校。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通过全日制“粤菜师傅”技能培训、设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首创分布式“培训+就业”培训模式、开展政校合作、举办“粤菜师傅”技能竞赛、实施补贴资助等措施,大规模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将粤菜师傅培育与江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全市组织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520人,2018年秋季全市技工院校新招“粤菜师傅”相关专业学生757人,现在在读的“粤菜师傅”专业技校生共2178人。2018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0033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3.68万人。
(四)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工作指引和规范,全面督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督促各单位落实公务员平时谈话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消防、“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谈话考核范围。探索开展初任公务员到信访岗位锻炼工作,规定初任公务员转正定级后到信访岗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锻炼。畅通高层次人才免试聘用“绿色通道”。完成年度军转干部安置。顺利完成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职员招聘等考试,报名人数超4.6万人次。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规范。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布江门市2018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350元/月调升为15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3.3元/小时调升为15.3元/小时。健全公职人员收入分配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选定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为改革试点医院。
(六)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级工作,评定并向社会公布3A级企业185家、2A级企业600家、A级企业1514家。集中力量开展治欠保支工作,通过压实地方与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加强专项整治执法力度、实施失信惩戒等一系列措施,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落实抓捕欠薪逃匿人员有功部门及个人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在全市人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全面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创新仲裁文书送达方式,全市实行仲裁专递;推行仲裁办案质量评查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七)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审议广东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将党的先进思想和创新理论融入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党建工作督办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党廉建设、“红色+党建工作”等纳入督办内容。我局被评为党建工作“插旗亮牌”目标化考评“红旗”单位,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五星级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组织、党员开展“双服务双报到”;组织开展党员义工活动112场次,服务总时长2897小时。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将局党组责任清单向全局公示。开展纠正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扶贫领域作风检查等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鼓励港澳青年在我市就业创业创新的政策,贯彻落实新的稳就业补贴政策。推进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出台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江门市乡村振兴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进一步加大力度扶持返乡下乡创业。
(二)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再统一阶段性下调20%。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探索湾区内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和社会保险待遇可携带性办法。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1+4行动方案。
(三)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努力打造粤港澳人才集聚新高地。推进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博士“双创”园等人才载体建设。继续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整合资源,全力推动江门市技师学院申报高等职业教育。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工程,探索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和构建江门五邑菜系标准,推动建立“粤菜师傅”技能名师工作室和“江门美食”品牌。贯彻落实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的部署,制定我市事业单位人才调配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及市场规律的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机制。探索放开港澳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限制,试行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方式招引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及一事一议的薪酬待遇机制。
(五)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机制。全面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行劳动保障信用评级,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治效果。加强劳动争议社会化调解,深入推进要素式办案,探索建立对口合作交流机制。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把人社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基层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党建十大专项行动。毫不松懈推进正风反腐,落实党廉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防范。落实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政治标准把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