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举办“中国侨都?就业创业大讲堂”活动6期,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18年上半年,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新入驻团队17个,新增带动就业51人。承办第三期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30人。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通过“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2442万元。三是筹建江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联合蓬江区政府共同筹建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前拟入驻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3家。四是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实名制系统,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功能。截至6月底,全市3人以上用人单位网上用工备案率和申报率分别达91.93%和88.03%。举办招聘会193场,入场企业9749家次,提供岗位10.29万个,进场求职者7.58万人次,达成意向3.95万人次,实现就业1.78万人次;为1.43万人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2.31万人次;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121个,新安置扶贫对象47人;全市登记备案就业扶贫点63个,吸纳扶贫对象153人。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入读技工学校的机会,落实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费补助政策,目前,共有322名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入读我市技工学校。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严格按照省规定进行统一调整。继续推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及时解决改革问题。二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在蓬江区和江海区扩大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试点范围。严格审核征地项目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三是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2018年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5.8%,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90元,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324元/月。城乡居民、职工住院(含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44万元、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职工、城乡居民纳入按住院费用结算病种均增加至5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提高至180元。明确28个特定病种的认定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相应的特定病种门诊待遇。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达4646个。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市纳入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4家、25家。落实医保支持“医联体”政策。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障兜底,100%提供全额资助。四是推进工伤保险工作。提高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018年江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72.79万元。继续推进建筑项目参保工作,全市累计参保建筑项目1884个,覆盖建筑业工人12.56万人。五是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2015年9月至今,累计惠及企业职工7.69万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从2018年5月1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90%,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080元/月提高至1395元/月。六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常态化监督,组织核查基金监管系统中的预警信息。
(三)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一是落实人才新政。及时兑现政策待遇,全市共认定(评定)2035名高层次人才;开展2018年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资助项目评审,评选重点项目1个、优秀项目2个、启动项目3个,资助金额达120万元;继续实施柔性引才引智计划,本年度累计资助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继续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首批博(硕)士已正式签约。“江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布局及人才引育项目”入选国家人社部2018年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并获得资助。二是加快人才载体建设。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已完成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初稿)。蓬江区、高新区、鹤山市、恩平市积极建设示范中心分中心。发动指导科研能力强的高新企业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申报博士工作站,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1家,在站博士后45人,其中今年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9家,新引进博士后12人。确定法国、日本“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加快“双创”园建设进度。配合推进人才岛建设。全力支持五邑大学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三是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举办博士后、领军人才座谈交流会、“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首批引进对象集体签约暨校地人才战略合作签约活动、首期“江门市博士后沙龙日”活动等高端人才交流活动13场,有效促进政府、企业、人才之间的交流互动。四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江门市首期技能人才专场供需见面活动,为212家企业和2000多名技能人才提供“技能+就业”对接服务;采用“培训+就业”模式。举办首期粤港两地技能人才培训班,养老护理学员将直接输送到香港工作;举办首届“听匠人故事向工匠致敬”青年演讲比赛,弘扬工匠精神。全市新增2家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向754家企业推送“菜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5家企业开展菜单式培训487人。江门市技师学院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签订2018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协议,新会高级技工学校与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合并,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组队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两个工种获得全省第4名。
(四)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规范公务员管理。组织2018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全面督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督促各单位把安全生产、消防、“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平时谈话考核内容。探索建立市直机关初任公务员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举办事业单位面试评委培训班。规范公开招聘条件设置和招聘流程。组织参加省粤东西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招聘。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三是保障人事考试安全。安全完成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报名人数近3万人次。完善胜任力测评系统,扩大岗位“胜任力模型”测试(心理测试)应用范围。四是做好军转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完善军转安置政策。举办江门市2014-2017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升为15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升为15.3元/小时。二是完善公职人员收入分配机制。规范特殊岗位津贴管理。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全力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加强欠薪治理组织领导,健全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治欠保支”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国家、省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迎检工作。二是开展劳资纠纷专项治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检查各市(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解决情况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强化劳资纠纷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滚动排查三级(地市、市区、镇街)台账,实行每月一次逐级定期报送制度,做到有新增、有跟踪、有化解、有销账。四是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会同公检法部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调查、移送工作,落实抓捕欠薪逃匿人员有功部门及个人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实行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处理社会公开制度,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全市今年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信息12家,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妥善化解劳动争议。以要素式办案改革为重点,选取蓬江区、新会区仲裁院作为试点,试行立案前调解、当事人本人到庭、书面审理等办案改革,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启用省一体化信息系统,提高全市仲裁机构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与法院沟通联系,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创新仲裁文书送达方式,实行仲裁专递服务。配备法律援助自助终端,实现仲裁与法律援助服务对接。
(七)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建设法治人社。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审查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定2018年学法计划。公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率先在市直部门制定实施《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黑名单”制度。二是推进“放管服”工作。制定江门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推进措施。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将我局17项业务统一交由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46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减少8项人社证明的开具办理,简化有关主体设立的审批流程。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布2017年度社保信息公开披露报告。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上半年,全市人社系统共报送信息452篇,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270篇。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开展宣传工作,1-6月,发布微信(微博)信息888条,微信关注人数突破14.5万人,信息发布数量、关注人数、阅读量均在市直政府部门中名列前茅。四是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截至6月底,开通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功能98项,开通率达96%。创新推出微信医保个账支付功能,实现社保卡脱卡移动支付,通过微信即可完成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和医保个账支付。建设生物特征识别平台,试点推广人脸识别养老年审,退休人员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养老年审。上线企业移动端服务功能,企业通过微信、App办理人才招聘、用工备案、补贴申领等业务。目前有50多项人社服务可通过网上办理,3家合作银行已开通社保卡即时补换卡业务。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政府热线、建议提案办理和保密、安全生产、创文等工作。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我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今年第一季度的党建工作“插旗亮牌”目标化考评中,被评为“红旗”单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加强党群组织建设,完成局机关工会、妇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各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开展党建工作“插旗亮牌”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发布党务信息49篇。组织开展党员义工活动75场次,参与义工达590人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涵盖任职培训、政策业务、岗位技能等不同类别,以及处级、科级、科员等不同层次,基本实现“学习全覆盖”。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定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启动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压实层级责任。结合季度谈话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谈话考核要点,落实“一岗双责”。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自查出国(境)、社团兼职、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将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被上级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等问题列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实施一票否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一是构建“1+N”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快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补贴项目和具体实施办法。二是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开展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压实各地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三是推进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四是加大对各市(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年内新增3家创业孵化基地。五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做好“一对一”就业帮扶、招聘会等工作。六是持续开展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建立就业扶贫长效机制,加强对口扶贫劳务协作。发动精准扶贫对象及家庭成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对扶贫对象100%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落实困难群体大病保障政策。
(二)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完善我市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按省的部署,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统筹抓好年度扩面征缴。制定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统筹协调工作方案;加大保费征缴力度,促进用人单位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三是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按照省的部署,落实职业年金制度。四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20元/人/月提高至130元/人/月。五是继续实施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三医联动”。六是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七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八是加大社保欺诈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预警工作。
(三)加大人才工作创新力度。一是完善人才政策。加快出台人才相关政策,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等,提高人才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完善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建设。加快出台示范中心规划方案。三是加快博士后“双创”园建设。尽快启动“双创园”运营,研究确定“双创园”运营管理模式,大力引进博士后人才创业项目进驻孵化。四是打造人才活动品牌。着力做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博士后大讲堂”、“博士后沙龙日”及博士后人才招收对接会等活动。五是组织开展2018年“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开展“江门市名师名医名家”暨“专家工作室”评选工作。六是提高技工院校办学层次。
(四)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一是继续做好公务员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公务员考核工作水平,稳步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二是开展市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职员集中招聘。三是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常态化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重点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以及开展公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五是完成好今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开展企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群体社会矛盾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工作机制。六是试行无纸化智能面试,提高面试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胜任力测评系统,扩大岗位“胜任力模型”测试(心理测试)应用范围。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二是突出隐患化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会同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完善我市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措施。三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行动。四是落实基层保障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完成对各市(区)政府保障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五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提高仲裁机构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队伍培训,提高调处争议的能力。加强仲裁与法院沟通联系,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六)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学法计划,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和“减证便民”行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工作。三是打造“智慧人社”。实现社保卡首次申领现场领卡。建设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四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抓好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在落实好学习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制度的基础上,创新“互联网+”信息化党建工作,采取“1+N”形式推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基层党群建设,支持党工青妇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二是抓好人事管理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做好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提高学习培训覆盖面,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继续加强对腐败易发领域、部位和环节等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六大风险。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监督,深化自查自纠,推动下属单位抓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三是抓好监督工作。通过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从干部管理、政风行风、风险预防等方面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重点监督涉及人、财、物、重要业务领域的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力运行。落实党廉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以常态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探索容错机制,实施正向激励,打造思想素质优良、工作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湛的干部队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