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坚持“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全面落实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的目标任务,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质量有效提升。一是深化就业实名制。加大网上用工平台推广力度,新增政策查询、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网上办理等功能。截至12月底,全市3人以上用人单位网上用工备案率和申报率分别达98.95%和98.44%。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实施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自7月实施以来,通过“政府+银行+保险”模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2000万元。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17年新入驻团队17个。开平市、恩平市各新增一家创业孵化基地。成功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第三赛区初赛,21个项目成功晋级复赛。全市开展创业培训74期,培训2022人次。三是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全市就业创业补贴惠及扶持对象7.36万人次。全市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站点增至73个,为1.9万人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举办各类招聘会413场,提供岗位16.3万个,成功实现就业3.23万人次;首创为企事业单位举办专场“定制”招聘会。实施就业和技能扶贫,建成就业扶贫点46个;组织贫困家庭子女参加技工教育,对贫困生实行免学费和助学金、生活费补助政策;组织发动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在蓬江、江海两区开展就业技能帮扶试点工作。
(二)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年度任务全面完成。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发养老金121.85元。二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东部三区一市建立城乡居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参保缴费补贴、丧葬补助费、基础养老金逐步提升。继续在蓬江区和江海区扩大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试点范围;严格审核征地项目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出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和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逐步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6.5%下降至6.0%。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县级医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建立普通门诊转诊机制,通过基层门诊定点转诊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2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目前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达102个。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障兜底,100%提供全额资助。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元。四是推进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全覆盖。出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及就医管理办法。2017年江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67.23万元。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开工项目参保率100%。继续发放企业稳岗补贴,惠及企业职工1.46万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继续实施生育保险费率优惠政策,落实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支撑全面两孩政策。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常态化监督。开通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98项,开通率达96.1%。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由原来6家增加至12家。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待遇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部分民政待遇。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市交易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248家社会保障卡农村服务点累计交易数量达3.63万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821万元,实现社会保障卡服务全覆盖。
(三)人才引育工作取得突破。一是落实人才新政。建立“1+15”的人才政策体系,全市共认定、评定1876名高层次人才并发放人才电子绿卡,向有关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发放相关人才补贴和创新创业资助共约5000万元。首次开展名师名医名家评选,共评出160名“江门市名师名医名家”和10个“专家工作室”。全市2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2个项目、2个团队和30人入选“扬帆计划”,共获省市扶持资金1278万元,入选层次和资助金额均创历史新高。二是加快人才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博士后示范中心,推进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双创”园、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博士后示范中心办公场所及人才公寓建设。分别在蓬江区和鹤山市设立博士后示范中心分中心。在英国、澳大利亚分别新增一家“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工作站总数达到5家。全市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7个。配合蓬江区政府推动江门人才岛规划建设。全力支持五邑大学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三是加强人才交流与引进。今年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5个。举办2017年高层次专家江门行、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博士后人才招收对接会、中国侨都博士后大讲堂暨西安交通大学专家博士后江门行等交流活动。举办中国侨都博士后大讲堂三期,并促成华南师范大学岭南文化中心在示范中心建立江门分站。创新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面向全国推出一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特需人才岗位,先后在武汉、广州举办博(硕)士专场招聘,共吸引700多名博(硕)士报名,51人入选拟招聘名单。举办外国专家联谊活动,开展“外国专家五邑行活动”,搭建外国专家与政府的交流平台。四是培育“江门工匠”。2017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12万人,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连续7年突破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达12.78万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成立“江门市工匠协会”。市技师学院成功创建“中欧高技能人才培训合作示范学院”, 毕业学生可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德职业技能证书。加强校企合作, 2017年,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近100%,向近900家企业输出技能人才2000多名。依托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全年累计为67家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1098人次;率先在广东省开展手工木工技师级别技能人才评价。
(四)人事综合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规范公务员管理。组织公务员招录工作。探索公务员考核新方式,选择鹤山市、恩平市开展公务员平时谈话考核试点,全面督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导做好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绩效考核工作。印发江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服务评价体系。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三是保障人事考试安全。顺利完成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招聘、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报名人数超4万人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实现电子化。
(五)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级工作,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二是强化劳资纠纷风险排查预警。采取网格巡查、重点检查、科技专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滚动排查三级台账,对矛盾隐患进行统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跟进,做到当月排查当月化解。三是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工作。四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度。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化解劳动争议。在全市推广要素式办案模式。建立仲裁员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推行仲裁办案质量评查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完善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裁审衔接机制。
(六)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相结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纵深发展,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各类专题培训、研讨、讲座、考学等活动,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重新划分,同时将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单独成立支部,落实分管领导对支部党建的指导责任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侨乡异地务工人员志愿服务、在线网上咨询服务等党员流动服务站活动;组织党员义工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次,累计服务时数2500余小时。三是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抓好干部职工廉政思想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预防。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及市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抓改革、织密网、兜底线、防风险,全力推进新时代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形成以学习宣传促工作落实的态势。把讲政治贯穿人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学习贯彻维护党章。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重点抓好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监督。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一是深化就业实名制。完善就业实名制系统,加强手机移动终端与关联数据实时连接功能建设,提高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实现就业、培训扶持政策精准推送。二是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构建“1+N”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打造“中国侨都·就业创业大讲堂”特色品牌,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精准推送。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联合蓬江区政府共同筹建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平台。加大对各市(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四是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做好“三支一扶”工作,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30元/人/月,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二是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稳步实施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方式,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是推进失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积极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按规定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全面开展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适时调整1-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提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四是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专项资金(基金)检查和对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常态化监督,加强对基金监管系统预警信息的核查和整改,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网上申请和审批系统,使资金监管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五是加强“智慧人社”建设。打造集身份认证、生物特征识别、智能监督监控及决策分析为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综合性人才数据库和人才项目需求库。建设“智慧一卡通”服务平台。六是推进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细化扶贫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档案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调研和政策评估工作。加大扶贫工作宣传力度。
(四)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一是落实和完善人才新政体系。全面落实省人才新政和我市“人才强市十四条”及配套政策,继续实施柔性引才引智计划。开展江门市“名师名医名家”暨“专家工作室”评选工作,加强传统文化和本土人才培养。开展领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工作。完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及博士后工作跟踪管理服务办法,大力引进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二是推进人才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推动有条件的市(区)建设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分中心,推进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启动博士后“双创园”运营。支持“人才岛”建设;支持五邑大学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加强“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三是优化人才服务。积极发动和指导我市重点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国家、省人才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资助。推动高端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开展各类型高层次人才交流对接活动。实施人才信息化管理,建立人才引进层级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制。四是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推广“菜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我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养均等化公共服务平台。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推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同研究评价规范,支持和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着力提高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层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着力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一是规范公务员管理。做好2018年公务员公开招录和选拔选调生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深化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按照省的部署,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优化公务员调任审批程序。完善评优表彰机制。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考试的规范流程。加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常态化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继续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按照省的部署全面开展职称改革工作。三是创新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落实好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市军转安置政策,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拓宽军转干部安置渠道,持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四是保障人事考试安全。试行无纸化智能面试,提高面试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胜任力测评系统,扩大岗位“胜任力模型”测试(心理测试)应用范围。
(六)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评级。加强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完善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劳动监察”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与各级工会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完善劳资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化欠薪源头治理,加强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移送工作,加大曝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力度。全面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建立快捷、高效、便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新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提高仲裁机构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与法院沟通联系,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抓好党建主业。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贯穿人社工作全过程并指导人社事业发展。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形成以学习宣传促工作落实的态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从干部管理、政风行风、风险预防、制度执行等方面开展纪律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推进人社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