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稳就业。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01人,均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15%,控制在目标任务的3.2%以内,当前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一是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省、市“促进就业九条”和有关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稳就业”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有关补贴事项的实施办法》,完善 “1+1+N”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全市发放各项就业创业优惠补贴合计2700多万元,惠及劳动者2.04万人次。顺利完成全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乐业五邑”系列——侨都就业大讲堂、创客素质提升班和江门市创业创新大赛等三大活动。组织召开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台《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就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优化港澳青年在江门就业创业环境提出15项主要任务,促进我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双创”园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入驻2个项目,储备8个项目。推进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制定“五邑菜系”彩虹计划补贴项目。三是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粤菜师傅”招聘等活动,共举办现场招聘会216场,入场企业8100家次,提供岗位16.01万个,进场求职者14.16万人次,达成意向4.79万人次,成功就业2.97万人次。启动“南粤家政服务”工程,打造家政服务“一园一基地一平台”。四是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就业作用。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按省的规定以10%比例从滚存基金余额中提取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从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技能补贴,帮助企业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发放稳岗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切实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的认定,对受影响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失业保险金;按规定落实受影响企业的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一般性岗位补贴和受影响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临时生活补助等。1-6月,全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受惠企业5.98万家,降低企业社保成本2292万元。
(二)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执行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从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3376元,缴费比例保持为21%(单位13%,职工8%)。二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准备期基金清算工作。推进“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账积累。三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0元。严格审核征地社保落实情况,累计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项目19宗。四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2019年1月至4月,在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20%。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我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50%,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经济负担。2019年江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78.5万元。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月报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测算工作。六是推进社保卡建设。全市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达435万人。全市开通27个社保卡首次申领即办即取服务网点和42个补换卡即办即取服务网点,实现社保卡“一站式”办理,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三)人才引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优化人才引育政策。拟订人才强市“新四十条”26项配套政策,构建更加精准、更加有效、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育政策体系。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51名人员通过认定取得中、初级职称;向2109名评审通过人员发放职称电子证书。全市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园区工作站分站4个、创新实践基地54个,博士工作站21个,在站博士后达69人,其中7名在站博士后获得第6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二等资助,获批人数为历年最多,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博士140人。二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全市共评定认定高层次人才530人,其中一级6人、二级125人、三级399人;发放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121万元,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发放百名博(硕)专项津补贴90万元;共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1301个,转出 665个。高标准运营江门首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平台,目前共引进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上线推广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等8项“互联网+”服务,日均线上服务达7000人次,被评为市“数字政府”改革优秀十大案例。三是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全市参加“粤菜师傅”培训4245人(其中,非全日制培训社会“粤菜师傅”1870人次),全市在读“粤菜师傅”专业技校生超2375人。启动“五邑菜系”建设,指导技工学校编写三个专项职业能力地方特色模块试题。树立“粤菜师傅”人才标杆,评选2个“粤菜师傅”江门市技能名师工作室、3个“粤菜师傅”专家工作室和8位“江门市粤菜师傅烹饪名师”。建立台山市“粤菜师傅”工程海内外交流推介基地,江门市技师学院与加拿大中华烹饪协会签署《“粤菜师傅”工程国际战略合作协议书》。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动江门技师学院纳入专科学历高等教育范畴,支持新会高级技工学校申办技师学院。打造珠西技谷“工匠讲堂”培训品牌,推出22个培训课程项目,服务企业542家次, “菜单式”培训1120人。继续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255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3.93万人。
(四)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积极做好市直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划转和分流安置工作。完成上半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首创联合相关部门就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联合会审。二是保障人事考试安全。顺利完成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超2万人次。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考试信息发布、防范高科技作弊、考场安全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考试安全系数。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对标“根治欠薪”要求,推动落实各市(区)政府对本地区保障工资支付的属地责任,对各市(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力做好省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的迎检工作,全市劳资纠纷治理成效明显,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二是司法联动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会同公检法部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调查、移送工作,落实抓捕欠薪逃匿人员有功部门及个人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落实重大劳资案件处理社会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信息2家。三是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开展“百日清案”行动,切实处理好农民工欠薪问题。与汕头、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对口合作交流机制。4月起将仲裁业务接入“粤省事”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实现仲裁业务“指尖办理”。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江门市十大典型案例。1-6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2849宗,结案2324宗(含余案398宗),累计结案率71.57%,法定结案率为100%,调解成功率66.92%。
(六)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实施就业扶贫,助力增收脱贫。截至6月底,全市共为95名有求职愿望的精准扶贫对象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4950次,实现就业41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82个,累计安置贫困人员104人。全市共登记备案“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和就业安置基地88个(其中扶贫车间66个,扶贫工作坊10个,就业安置基地12个),吸收扶贫人员 278人,为贫困人员提供便利,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全市共为贫困人员和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单位发放促进就业创业补贴118万元,惠及用人单位358家次,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23人次。二是实施技能扶贫,增强造血功能。为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和能力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全市共有83名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在我市技工学校就读,共4名贫困家庭学员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费补贴,发放补贴8800元。依托本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优势,大力开展省际(广西崇左、四川甘孜)“粤菜师傅”技能扶贫工作。三是实施社保扶贫,兜好民生底线。全面筛查登记扶贫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建立扶贫对象参保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台帐。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比例达99.98%,享受待遇比例达100%。
(七)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制度性安排,局党组开展集体理论学习12次,各支部召开“三会一课”学习97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实施“红色+思享汇”党建活动,建设人社初心书苑。分2批组织开展“重走侨乡红色路,传承革命精神”教育活动。严格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廉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创建模范机关,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创新实施“四体联动”党联共建活动。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持续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和提升“1+1+N”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依托就业实名制系统,精准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打造“乐业五邑”就业创业工作品牌。密切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加强就业形势的分析和研判。二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打造“1+7+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做好乡村振兴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高质量举办侨都就业创业大讲堂、创客素质提升班、江门市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二)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研究完善我市内部市区资金调拨办法,探索完善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政策措施,推进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过渡至省和国家统一标准,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按照新办法计发,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二是推进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研究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就业创业措施。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伤预防我市统筹方案。三是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监督。做好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工作。修订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四是加快社保卡建设。推广社保卡即办即取服务,与更多合作银行实现系统对接。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和应用工作,实现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签发电子社保卡。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一是落实和完善人才新政。全面完成《关于进一步聚集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开展城镇教育、卫生、科技、文化 “人才乡村行”活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争取省人社厅的支持,推动高级工艺美术师(传统家具)资格评审权限下放。开展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下放县级市(区)试点。加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博士创新发展研究院。二是优化人才服务。出台《加快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高标准运营江门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一园多区”产业园格局。建立“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窗口江门分窗口”,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规范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江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1+N”政策体系。将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成粤港澳大湾区(江门)技能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发展平台。探索建设粤港澳家政培训服务平台。打造“粤菜师傅”研修院、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培训点等培训平台,制定“五邑菜系”职业技能培训标准。
(四)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导各市(区)贯彻落实医疗、教育县级统筹用岗、统筹招聘机制,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以及特聘全科医生相关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机构改革配套工作。二是保障人事考试安全。完善各项考务流程和考试管理制度,加大对人事考试重点环节、重要人群的监控力度。推广“无纸化”智能面试,提高面试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劳资纠纷源头治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探索研究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等“治欠保支”制度,推动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工资支付等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结果。三是加强劳动争议社会化调解。开展仲裁办案质量交叉评查。与汕头市、惠州市联合举办仲裁员年度注册培训班。召开2019年全市裁审衔接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稳定劳动人事关系新措施。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继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加强政治引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提升干部政治敏锐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三是转作风抓落实。将落实重点纳入党建专项督办和年度党建党廉述职考核评议。落实行风建设明察暗访,聚焦“基层减负年”主题,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四是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落实党支部和党员“红色指数”评估制度。深入开展“四体联动”党联共建和“红色+思享汇”党建专项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