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五期)工作,实现档案管理专业化、信息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追加费用。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
(一)完成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库存的不少于4900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整理和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工作,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二)档案的整理、电子化和数字化处理需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
合同履行期限:本期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是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需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三)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三、提交报价文件所需资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文件所需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须包括每份档案单价、整理总份数和项目总报价);
(二)报价人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等;
(三)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四)以往类似项目案例;
(五)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提及的其他材料;
(六)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并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联系我中心进行实物察看。
联系电话:李小姐:0750-3320877
递交报价文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审后,得分最高者将确定为服务供应商(评分要求详见附件3),评定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解释
附件: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