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家厨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
(三)项目要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实训区配置基本家厨实训设备:燃气小炒一体炉、双头燃气炉、十盘蒸汽发生器炉、电汤粥炉、四门立式冷冻冷藏柜、燃气肠粉炉、台式绞肉机、磨浆机、保温台、不锈钢高温消毒柜、低空静电油烟处理器、油烟管、不锈钢工作台、货架以及其他配件等51项。(详见附件1)
(四)项目最高限价:设备清单综合总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调试、包质量、包安全。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力,有良好的信誉;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
(二)获取报价文件方式:下载附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1年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05室)。
(三)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提供厨具设备和安装等相关经验的佐证材料;
3.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规模、信誉、业绩和报价,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只有1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六、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6876。
附件1-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厨实训设备采购报价表.xls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