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称“江门支队”)举办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第二、第三期专题学法培训,由江门支队渔业执法科和海洋执法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作专题授课。江门支队设主会场,各大队设分会场,支队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大队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是江门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落实新形势下水生野生动物和海洋环境执法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江门支队领导强调,全市海洋综合执法人员要自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深刻领悟本次法律修订的重要意义,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执法工作中,不断提升我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