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8〕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实际,现就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在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三个品类中选择特色主导品种,进行科学合理申报。
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条件,并达到产业特色优势显著、市场机制运转有效、推进措施务实具体、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等四项要求,对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实现产业持续均衡发展。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数量。每个市区申报1个。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市农业局审核遴选,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
(三)申报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将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18年8月30日前报给市农业局。不申报的市(区)请写一份情况说明给市农业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我省推荐申报范围。
(四)加强品牌建设。各地要以中国特优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重点培育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有效促进生产、品质、效益的全面提升;持续开展特色主导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深入挖掘承载岭南文化的特色产品,讲好品牌故事。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8〕4号)
江门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2日
(联系人:杨瑞仪,联系电话:3887658,邮箱:5436573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