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8〕121号)要求,现开展2018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发动当地的江门市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数量不限。程序上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地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申报,各市(区)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粤农〔2014〕200号)要求做好审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上报。
二、请各市(区)于3月30日前将申报工作所需的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市农业局(经管科),并通过广东省农业经营管理系统网络填报数据资料(网址:gdnyjy.org),逾期将不予受理。
江门市农业局
2018年1月30日
(联系人:市农业局经管科 郭俊伶,联系电话:3887684,邮箱:jmnyj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