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农业局;各市(区)财政局;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1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七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组织项目上报。各地根据省《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尽快组织2017年农业农村项目(第六批、第七批)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省级项目支持我市农业强市建设。
二、明确项目组织主体。按照《通知》建设内容要求,各地应落实责任单位,积极指导协调本地有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入库有两批,类型主要有6大类,其中:
(一)第六批项目入库5项:
1.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龙头企业能力提升项目,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办负责(联系人:吴定,电话:020-37288355);市农业局经管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肖军,电话3887615);
2.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办负责(联系人:吴定,电话:020-37288355);市农业局经管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肖军,电话3887615);
3.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负责(联系人:文飞,电话:020-37288673);市农业局科教与信息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陈立邦,电话3887633);
4.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现代种业提升项目,省农业厅种子站负责(联系人:周倩均,电话:020-37288898);市农业局种植业科负责(联系人:文锡富,电话:3887686);
5.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林下经济种养模式示范项目,省农业厅种植业处负责(联系人:陈丽云,电话:020-37288841);市农业局种植业科负责(联系人:文锡富,电话:3887686)。
(二)第七批项目入库1项:
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促进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由省农业厅加工办牵头负责(联系人:郑亚玲,电话:020—37288237),市农业局科教与信息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陈立邦,电话3887633)。
三、按时上报项目(含网上入库和纸质材料)。
由于省要求的项目入库和纸质材料上报时效性强,根据《通知》规定,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17年5月5日和5月8日。因此,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务必将拟报项目的电子文档于2017年4月24日前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经市农业局会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农业局对应业务科室负责于2017年5月5日前将拟报项目的信息资料录入在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中项目库申报栏;同时,各市、区要会同级财政部门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由市农业局会市财政局审核后,项目纸质材料(注明项目在网上填报时的流水号)由市农业局统一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计〔2017〕18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七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联系人: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伍万勇,电话:3887579,
邮址:jmzjb888@163.com
市财政局农业科:梁学明,电话:3501720
江门市农业局 江门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