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农业局;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申报主体:根据《通知》内容,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市(区)人民政府;
二、报送材料要求:包括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内容;
三、申报数量:根据省安排的名额,我市可以向省推荐1个产业园,为此,各市区结合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实际情况,及材料报送要求,对已基本形成明确有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及时组织材料上报,各市(区)上报数量不超过1个;
四、申报流程:由各市(区)人民政府向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择优1个项目,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申报,并参加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组织竞争评审,经评审通过和省政府同意后,推荐报农业部、财政部。
五、时间要求:各市(区)上报项目请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材料(一式11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江门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Jmzjb88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43号)
联系人: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伍万勇,电话:3887579;
市财政局农业科:梁学明,电话:3501720
江门市农业局 江门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