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申请汇总表》,将确认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的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三份于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至我局进行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无企业推荐申报的县(市、区)请向我局报送不申报说明。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梁均荣,电话:3887852)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