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0号),请各地结合前期烘干中心建设需求摸底调查情况,继续组织发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加快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主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并出具申报函报送我局。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主体统一进行电子材料网上申报,申报邮箱为gdnjhb@126.com。网上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23:59。逾期发送的材料将不再纳入评审范围。
(二)纸质材料
各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加盖公章并汇编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书面材料包括:1.申报函;2.项目申报表;3.项目附件材料;4.项目实施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材料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联系人:杨明祥,联系电话:3887933。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0号)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