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农农〔2020〕3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原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海渔(办)〔2018〕103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认定标准(试行)>和<江门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海渔(函)〔2015〕56号),2021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市级水产良种场创建工作,请各市(区)组织发动辖区养殖场积极参与,并指导相关养殖场做好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
附件:1.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信息汇总表
2.江门市市级水产良种场信息汇总表
3.江门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申请书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钟杏瑜 联系电话:327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