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35号)转发给你们。为加快推进“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与第一批特优区运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省级特优区申报认定
(一)申报主体。特优区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县(市、区)政府或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采取自愿申报,登录特优区申报与监测网站(www.gdmpxt.org/teyouqu)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生成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特优区线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二)审核与推荐说明。根据《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地市审核与推荐说明》,江门市推荐5-6特优区申报。并由我局对每个推荐的特优区分别进行评分,满分20分。其中特优区建设发展分值15分,主要评价资源环境、生产传统、产业发展、市场品牌和保障措施,由县(市、区)政府申报的特优区再加组织保障得分5分。
二、第一批省级特优区运行监测
对我省第一批特优区开展运行监测工作,原申报主体通过原账号登录网站(www.gdmpxt.org/teyouqu)填写特优区监测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9日前完成线上填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积极开展申报工作,针对“菜篮子”产品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每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0.5分。
(二)请各市(区)按照省特优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辖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择优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35号)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月
(联系人:梁美琪,联系电话:3887657)
附件:粤农农函〔2021〕135号——关于开展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