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系列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现开展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总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系列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江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瓶颈,2020年江门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围绕种养殖技术、市场营销、农业品牌建设、领头人四方面开展培训593人,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培训项目总经费
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三、培训专项和资金分配
种养殖技术提升专项培训,经费安排30万元,每期培训3天,合计培训181人,主要开展农业种养殖关键技术、市场分析、涉农项目申报等方面培训。提升人才综合素养,扩展现代农产业发展视野,增进培训教育政策衔接和可持续机制。理论学习培训课时不少于16小时,现场实践培训课时不少于8小时。
农业品牌建设专项培训,经费安排30万元,每期培训3天,合计培训181人,重点围绕江门市陈皮、畜禽养殖、种植等优势产业等方向开展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培训。理论学习培训课时不少于16小时,现场实践培训课时不少于8小时。
市场营销专项培训,经费安排30万元,每期培训3天,合计培训181人,主要开展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传统电商营销、农产品“网红”打造、新媒体营销等方面培训。理论学习培训课时不少于16小时,现场实践培训课时不少于8小时。
领头人异地培训专项,经费安排20万元(含异地往返路费和5天培训课程),合计培训50人,主要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新趋势、农产品初加工、种植(养殖)技术等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理论学习培训课时不少于16小时,现场实践培训课时不少于12小时。
四、遴选方式
通过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高校(含科研院所)承接培训任务。同1个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专项(多报概不受理)。
五、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含科研院所)(必须条件);
2、具有以下任一资质(一般条件):
①办学许可或培训基地
②农技推广基地
③成果转化机构
3、与江门市人民政府签订有关合作协议、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合作关系或有参与其他相关涉农项目(加分条件)。
六、培训地点
1、种养殖技术提升专项、农业品牌建设专项、市场营销专项的培训地点设在江门市内;
2、领头人异地培训的地点确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七、申报要求
(一)拥有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提供3宗以上承担培训案例。
(二)能提供具体、详细、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包含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主要工作流程合理闯述、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育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项目授课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或相当于)以上职称。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力量,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培训课程设置必须符合本通知附件2(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育项目申报评审表)评审内容的要求。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用途符合项目资金规定范围,资金预算细化、合理;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及相关的资金管理规定,并需提供两年内财务报表为评分依据。
(七)能够根据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设置培训课程。
(八)在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能够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九)对近年来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有不良培训记录、或有媒体负面报道的高校不能参与本年度培训机构申报。
八、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9号)资金安排,培训补助标准为550元/人?天(封闭式培训,包含住宿、伙食、现场教学、交通、师资、教材等),培训经费合计110万元。
九、项目评审程序
(一)设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
(二)评审。由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如单个专项培训的申报单位只有1家,经评审小组初评符合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即可作为承担培训项目候选单位;如单个专项培训的申报单位超过1家以上,则通过评审小组评审,得分最高的申报单位作为承担培训项目候选单位)。
(三)审批实施。对承担培训项目候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上述培训专项细化培训内容,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十、申报时间
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和要求,有意承担本项目培训任务的高校,请于2020年9月23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报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705室科技交流科
联 系 人:邓雪、利斌
联系电话:0750-3887633、0750-3887655
十二、申报信息发布
本通知以及《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育项目申报书》等附件材料可从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nyncj/)下载。
附件:1、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育项目申报书
2、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育项目申报评审表
3、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育对象报名表
4、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培训台帐
5、2020年江门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 专项)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