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文件要求,我局指导我市各县(市、区)开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确定了江门市各县(市、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主体名单,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受理部门反映。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映;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但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未盖公章、未报或未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625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邮政编码:529000
电子邮箱:jmnchzjjzdk@126.com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江门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主体名单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