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实施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报名,并于2024年8月23日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
1.2 预算金额:920000.00元(人民币 玖拾贰万元整)
1.3 最高限额:920000.00元(人民币 玖拾贰万元整)
1.4 用途:用于保障温室大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基地农业产业保障水平。
1.5 标的数量:承保的温室大棚共26个,面积共计56734.4平方米,包括大棚钢架结构、大棚覆盖材料和棚内设备设施(详见附件1)。(注:该标的已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
1.6 合同期限:2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止。
1.7 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提前到基地现场勘察招标项目具体各个标的;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的采购,包括保险的承保、索赔等一切费用含税全包价。
1.8 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市级及以上保险公司(分公司等)。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限额,报价如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2.4 授权、签名、盖章符合相关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供应商(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正式注册或委托形式,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公示时间、网址:
3.1 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 (5个工作日)
3.2 项目公示网站: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30分
4.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3 采购评审时间:2024年8月26日
4.4 采购评审地点: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研楼会议室(地址:开平市苍城镇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5 须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方可开展竞争性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须不少于两家,才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5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5.2 地址:开平市苍城镇联和村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
5.3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0--2179516或18802083055
6.其他技术要求和评审办法见附件2
附件:1.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投保清单
2.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办法
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