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农作物品种试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系统蓄水池加建防护栏,材料为不锈钢、钢筋等,1.3m高不锈钢防护栏188.6m,钢筋混凝土墩3.024m3。
2.修缮农业机械清洗平台,材料为混凝土、石粉、石渣等,面积约57.09m2。
3.加建田间下田坡道,材料为混凝土、钢筋、石粉、石渣等,建设面积约16.47m2。
4.扩建温室蓄水池,材料为松木桩、混凝土、钢筋、砖等,容积约17.97m3。
5.农机仓库门口斜坡修缮,材料为混凝土、石粉、石渣等,面积约50.1m2。
6.修建农机具遮阳棚,材料为不锈钢钢架、阳光板等,修建面积约31m2。
(二)项目地点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基地内(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礼深二路133号)。
(三)工期:60个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73981.9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702.27元)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项目技术要求
(一)工程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对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维修、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2.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时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其费用成交人自理。
3.成交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相关费用需已包含在报价内。
4.成交人必须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应该仔细勘察现场,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5.成交人必须按报价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成交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一致。
6.成交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由成交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提供。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8.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成交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10.成交人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必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保护好已完工项目成品,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11.成交人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项目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12.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3.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人应按规定备齐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二)货物验收及售后要求
1.产品质量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为完整、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已通过质量测试和检验,并附带质量合格证书。产品内附质量说明或使用说明的,成交人同时保证产品质量与内附说明一致,保证产品能按照产品内附说明正常运行或使用。
(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如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具备该类产品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且能正常运行和使用。
2.验收标准要求
完成质量和规格需达到设计和采购人使用要求。
3.技术服务
(1)成交人对于建设内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予积极的改善和更换,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保修期。
五、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单位内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5名组成评审小组,其中须包括财务人员1名、单位负责纪检工作人员1名。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唱标(评审过程中只有两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继续进行),给予不少二次的报价,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报告,综合评分最高的拟定为成交供应商,由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办公会议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报分管业务局领导确认。具体评审方式见附件1:项目评审方案。
六、资料递交
(一)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1.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报价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明确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5.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单位将拒收。
(二)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报价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对报价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报价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报价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报价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单位时间为准。
(三)投标时间与方式
1.投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17:30时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
2.投标方式:通过现场递交资料或邮递方式送至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深二路133号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邮编:529060。(邮递方式仅接受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0-3638887。
附件1:项目评审方案
附件2-15:投标相关表格资料
附件16:投标总价相关表格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4年8月16日